“未成年人模式”防沉迷
来源:中国教育文化 作者:百成 发布时间:2024-11-26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重点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建设的整体方案,鼓励和支持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共同参与。
《指南》针对未成年人用网时间、浏览内容和应用功能三大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在时间管理方面,未成年人模式可对每日上网时长进行总量限制;在内容建设方面,《指南》首次提出分龄推荐标准,优先展示适龄内容;在功能安全方面,《指南》要求避免诱导沉迷的功能服务,同时提供诸多“个性定制”功能,实现便捷性和安全性双提升。
当前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7.2%,但2021年一份调查显示,未成年网民设置过“青少年模式”的比例仅有48.2%。因此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益措施的关键,在于如何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模式的使用率。一方面要丰富未成年人模式的内容,另一方面则需要强化家长(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使用移动互联网的监护和引导,在未成年人上网、利用网络服务时主动使用未成年人模式。
去年网信办公布《指南》征求意见稿时,就提出将“青少年模式”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与“一键进入”。其进步在于,一是更具针对性,明确对象是“未成年人”这一需要保护的身份;二是扩大未成年人模式的覆盖面,并降低开启模式的复杂度,提高模式使用率。
使用率是发挥未成年人模式保护作用的前提。一种设想是,由平台强制要求注册信息为未成年的用户使用未成年人模式。通过现有平台防沉迷系统,可以以较低成本“锁定”对象,并按其年龄分发、推送相关内容。但这只能解决部分问题。对于没有防沉迷系统的平台或借用成年人账号等规避手段缺乏应对办法,仍依赖用户自主开启。
因此,提高未成年人模式使用率,就需要监管部门、平台、家长(监护人)以及未成年人学生各司其职。监管部门一方面要严守监管红线,监督各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加快建立防沉迷系统和未成年人模式,对不能或不愿履行网络保护责任的机构、平台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另一方面要严查、严打那些用“破解防沉迷”“绕过未成年人模式”为卖点来吸引未成年人的机构、平台,堵住治理漏洞。
平台则可以借助用户习惯与画像系统加以分析,对在线时间等使用特点与未成年人使用特点高度契合的用户重点关注,采取语音认证、人脸识别等方式核验其身份是否与注册身份一致。另一边也要优化未成年人模式的内容,不能将未成年人模式当成“成年人模式”的简化甚至简陋版。分龄推荐不能变为层层压减,要向未成年人提供他们能够感兴趣的、适合其年龄段的个性化内容服务。
而从用户角度看,“一键”进入未成年人模式,需要家长(监护人)的监护、引导与未成年人的自主选择“双向奔赴”。部分家长(监护人)对孩子上网是否使用未成年人模式抱有无所谓的态度,甚至认为孩子上网是对自己抚养工作的“减负”,这是不负责任的。家长要监督、引导孩子形成健康的上网习惯,在孩子下载、使用应用时主动调为未成年人模式,并监督孩子使用情况。这一系列努力的最终指向,是培养未成年人用网时的自主管理意识和能力,即即便没有家长盯着、管着,也能在上网时自主选择未成年人模式,主动识别、屏蔽不良信息、垃圾,控制自己的上网时间。这是每名学生都需要培养的自主意识和能力,也是重要的软实力构成,可以避免他们成年后因缺乏自主意识和能力而沉迷网络、游戏。曾有高校校长指出,我国九成大学生退学与沉迷网络、游戏有关。因此,培养良好上网习惯,让未成年学生学会自主选择、自主管理,不但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很重要,更是确保他们人生道路顺畅平稳的关键。
如果说电子设备和应用上未成年人模式是魔盒上的一把锁,家长的管理就是它的钥匙。无论“锁”设计得多么精密、多么坚固,如果“钥匙”掌握在自控力较差的未成年人手中,有效的管理就无从谈起。只有“锁”和“钥匙”精密配合,才能让魔盒中的能量为未成年人赋能,而非被过量汲取,给他们带来危害。(熊丙奇,作者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